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涂骏康发布时间:2026-10-12浏览次数:0


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考核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评审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6〕8号),特成立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两个组织合署办公。

(一)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

组  长:刘云海

副组长:茶金学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省部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要成立评定领导小组和评定委员会,并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二级学院评定领导小组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学团办主任、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二级学院评定委员会和评定领导小组视情况可合署办公。

(二)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各二级学院按照《赣东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执行,并把握好各类评审标准。

二、评定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生;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且整个学年内必修课程初次考试全部合格。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参考见《学生手册》。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4.各二级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依据《赣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生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排名原则上不超出本年级本专业前30%,且整个学年内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其中,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4.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统一使用新版《2025-2026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及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依据《赣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退役士兵学生。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操作规程》要求,统一使用新版《2026-2027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3.各二级学院要把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4.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3档,每人每学年分别为2600元、3700元和4800元。

五、关于评审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程序共有七个环节,分别是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公示、学校评审和学校公示。各二级学院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公示地点均要在公开场合,公示时间要足额保障,班级公示不少于1天,二级学院和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

(二)报送时间

9月25日前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10月20日前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

(三)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制版和电子版);《2025-2026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纸制版和电子版);《2026-2027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4.国家奖学金辅助性材料:《赣东学院综合素质排名表》、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每人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一)资金发放。国家奖助学金采用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原则上需填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保卡)卡号。

(二)关于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应反映本学院的具体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要具体详实。

(三)关于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按要求规范格式。各类文件表格是评选过程的依据,也是重要的档案材料。填写时要规范用语,字迹要清晰工整,评审意见要真实客观,能真实反映学生情况,反对形式、官僚式用语。

(四)关于思想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不光需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还需要借此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参评意识。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老生交流会等形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避免在评选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文明、不合法行为,在评选前“见钱眼开”,为了获得资助拉帮结派、请客送礼;在评选过程中 “唯利是图”,为了获得资助毫不退让,与同学反目;在评选结束后“忘恩忘本”,将国家资助金大肆挥霍。

(五)关于公示程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关于特殊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七)关于规范化要求。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审会议原则上在教室进行,并按照要求做好板书,板书结束后拍照存档,国家三金评选黑板书写要求见附件;二级学院和班级公示规范化,二级学院和班级公示模板见附件。

(八)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九)关于“十不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十不准”执行有力。要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将“十不准”制度宣传到每位师生,要时刻告诫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把“十不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

(十)关于督查督导。为了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各二级学院成立督查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领导和教师组成)并对本学院各班级评选情况进行督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安排人员到各二级学院进行随机抽查,并抽取部分班级进行问卷调查。各级认定单位都应做好内部监察,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校学生资助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94-8611235;监督举报邮箱:172079943@qq.com。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25-2026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2026-2027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

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

7.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审会议召开预计时间地点登记表及教师组督查成员情况

8.国家三金评选黑板书写要求(参考)

9.二级学院、班级公示模板(参考)

10.赣东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参选名单

  1. 国家三金名单表




赣东学院学生工作处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