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涂骏康发布时间:2026-10-12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教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培育学生自立自强意识与创新创业精神,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岗位设置时段

2026年9月-2027年6月

  1. 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按照“学有余力、双向选择、一人一岗”原则进行。学生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自愿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面试,实行竞聘上岗。每名在校生仅可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类型。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须遵循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有岗位专长者优先、学有余力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岗位如无特殊要求,应优先选用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原则上,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每天不超过8小时。

2.本次勤工助学遵守按需设岗和自愿平等的原则。各部门所设岗位必须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而设定,具体工作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不得设虚岗、领空饷。在选拔和安排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坚持资助贫困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勤工推荐工作。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防止有的部门岗位事少人多,而有的部门岗位事多人少,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现象。同时,学生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杜绝学生会干部一边做学生会的工作,一边享受资助金待遇。

  1. 岗位申报流程

(一)岗位申报

请各有关部门填写《赣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和《赣东学院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明细表》(附件2),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交学工处资助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邓玲老师OA邮箱。

(二)岗位核定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岗位申报情况,结合校内勤工助学预算,统筹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最终核定各院部岗位名称和数量。

(三)岗位招聘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学生个人意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时按照优先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本学期10月将会举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各用工单位选派一名招聘教师为本部门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考勤及管理

各用工部门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管理,按照岗位要求安排学生开展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各用工部门根据录用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考勤工作,每月5日前报送《赣东学院勤工助学考勤及工资发放表》(见附件3)至学生资助中心(15栋111)。

  1. 其他

2025-2026学年已在岗并留任的学生、2026-2027学年新增岗位及原岗位新聘学生均需参加招聘面试。

严禁私自换岗位、换人员、收钱、分钱等行为,经费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审核,财务处统一发放。

对于表现不合格需辞退者,用工单位需向学生资助中心说明原由并提交学生辞退报告,另聘学生上岗;已录用学生因特殊原由需离职,须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以便选取新成员,防止正常工作秩序和进度被扰乱。

原岗位已聘用的学生离岗,各院部需要填写《赣东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更换学生备案表》(见附件4),由学生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1.《赣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2.《赣东学院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明细表》

3.《赣东学院勤工助学考勤及工资发放表》

4.《赣东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更换学生备案表》



赣东学院学生工作处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