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管理,促进我院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赣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时段
2023年2月—2023年3月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按照“学有余力、双向选择、一人一岗”原则进行。学生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自愿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面试,实行竞聘上岗。每名在校生仅可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类型。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须遵循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有岗位专长者优先、学有余力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岗位如无特殊要求,应优先选用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原则上,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每天不超过8小时。
2.本次勤工助学遵守按需设岗和自愿平等的原则。各部门所设岗位必须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而设定,具体工作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不得设虚岗、领空饷。在选拔和安排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坚持资助贫困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勤工推荐工作。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防止有的部门岗位事少人多,而有的部门岗位事多人少,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现象。同时,学生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杜绝学生会干部一边做学生会的工作,一边享受资助金待遇。
三、岗位申报流程
(一)岗位申报
请各有关部门填写《赣东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3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学工处资助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王易花老师OA邮箱。
(二)岗位核定
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院各系部岗位申报情况,结合校内勤工助学预算,统筹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最终核定各系部岗位名称和数量。
(三)岗位招聘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学生个人意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时按照优先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本学期初将会举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各用工单位选派一名招聘教师为本部门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勤及管理
各用工部门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管理,按照岗位要求安排学生开展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各用工部门根据录用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考勤工作,每月25日前报送《赣东学院勤工助学考勤表》(见附件2)和《赣东学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附件3)至学工处。
五、其他
1、严禁私自换岗位、换人员、收钱、分钱等行为,经费由学工处统一审核,财务处统一发放。
2、对于表现不合格需辞退者,用工单位需向学工处说明原由并提交辞退报告,另聘学生上岗;已录用学生因特殊原由需离职,须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以便选取新成员,防止正常工作秩序和进度被扰乱。
附件1:《赣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附件2:《赣东学院勤工助学考勤表》
附件3:《赣东学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